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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4年2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

  〔2024〕3号

  为防范市场风险,维护市场秩序,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,我所对违反交易所规则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。2024年2月情况如下:

  处理自成交超限行为9起,频繁报撤单超限行为20起,大额报撤单超限行为2起,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合并持仓超限行为1起,共涉及客户59名。对50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措施,对5家会员采取电话提示措施。

  处理违反交易限额行为14起,对涉及的44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措施。

  处理客户套保持仓超过其相应资产配比要求的行为9起,对涉及的9名客户采取限期调整、要求报告情况等措施。

  查处1起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交易所交易限额制度、超限交易案件,对涉案的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控人等采取通报批评,对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相应3个产品账户、公司实控人及其亲属名下的2个自然人账户采取股指期货限制开仓12个月、没收违规所得金额893.48万元的纪律处分措施,并将上述纪律处分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

  2024年3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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